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造价人员应分清民事权力、行政权力 |
| 发表时间:2006-7-19 12:45:02 阅读: 11055次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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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位施工单位的造价人员咨询问,“最近我们在和甲方搞一项附属工程竣工结算,可遇上的这位甲方委托的结算审计人员好难伺候,对我报的预算乱砍。主要表现在:1、合同明确的按××建筑安装工程结算,他却要按市政定额;2、对监理的签证乱砍价;3、半地下室屋面贴地砖绿化工程,所用的材料都是工人从小区往2米高的屋面运输,他却不让算二次搬运费;4、甲方同意的单价他说要再调查市场价后再定。我结算过不少工程,第一次遇上这样的人,我不太明白,甲方委托的结算审计人员,到底有些什么权力和义务?” |

